未经允许擅自变更已生效合同协议(擅自变更已生效业务的业务规则)
- 17359264157
- 中国联通客服
- 擅自变更已生效协议,擅自变更业务规则,不合理解决用户诉求
- 恢复业务原始规则,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并赔礼道歉
- 0元
- 投诉已完成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您好,经查询,我司已有联系说明套餐限速情况呢。

联通公司投诉部门极其差劲,当初办理套餐告知流量无限用,而17年开卡使用到现在出现包月40G限速不限量套餐,都限速了,不限量有什么用,玩文字游戏欺骗消费者,解决方案仅仅是去购买加油包,真是差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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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中国联通客服


我于2017年办理联通99元包月流量无限用及通话套餐 ,近期发现流量使用40G后限速,客服称40G是高速流量,超出之后限速使用,导致该手机网页无法正常打开,放款及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及损失,而客服居然大言不惭说如果不满意流量速度可购买流量加速包,我希望该平台对联通这样劣质商家予以曝光,让广大人民群众不要上当,及流量受损赔偿及返还曾使用套餐费用。

本人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中国联通的沃安全卫士微信公众号办理了「异型流量权益包-5G升级包」,流量包分为10元1G、12元2G、20元2G、25元5G、30元10G这几个档位,这几个流量包的功能规则属性一模一样,达量限速后的套餐办理后可以解除限速,套餐提速至500Mbps的5G优享上网速率,限速前订购可提高限速阀值,限速前可一直享受500Mbps上网速率,直到该流量包用尽后才会执行限速,该流量包主卡办理后仅限主卡使用,不支持副卡共享(非共享)。可中国联通在未经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该流量包规则,将规则由(非共享)改成了(共享),此行为已经违反了《电信条例》第40、69、74条相关规定,违反了《合同法》第8、77条,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严重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现本人要求中国联通停止侵权行为,恢复该流量包原始规则且不得再次恶意更改,另外赔偿本人1000元精神损失跟维权期间造成的误工费并赔礼道歉,如不尽快合理解决还将加赔误工损失。另恳求贵平台曝光中国联通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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