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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飞猪客服


1.2月2日于飞猪平台预订酒店,同时飞猪发短信通知预定成功。另2月3日12点半单独与飞猪电话沟通房间要求,飞猪客服期间沟通后均未反馈酒店房间有问题。(见截图1) 2.2月3日晚上11点到达酒店,酒店告知顾客网上订的房型不是他家的,而是另一家酒店的,是飞猪这边在平台录入数据错误,责任不在酒店。晚上11点16开始多次电话联系飞猪,持续大半小时,无人接听解决。最后只能自行解决住宿。(见截图2) 3.第二天持续电联飞猪,依旧无人接听,最后通过在线联系上飞猪客服,但此时房款已扣。 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5.现诉求如下:飞猪平台行为已构成欺诈消费行为,现申请飞猪予以退一赔三的处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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