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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3年2月22日上饶婺源音乐节开售之际于猫眼app上成功购买2023年2月22日入场的电子门票。但此时的我因个人情况想要退票退款,但猫眼在线客服完全无法解决问题,反复向我说明他们没有与主办方明确好,并且无作为,时隔三小时依旧是没有和主办方商榷好的一套说辞,仍旧不予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音乐节门票属于可七天无理由退换的网购商品范围,并且票务平台规定的“门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条款系民法典所定义的无效格式条款,完全规避了经营者的自身义务。且现在是2023年2月22日,在七天无理由退换的有效期范围内,音乐节也并未开始,我认为我是完全可以无理由退票得到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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