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号100******的猫眼客服只会重复那么一两句话,不仅没有去推进退票问题,连主办方的信息也说不知道,且没有去查询

客服打来电话说的都是搪塞的话。工号100******的客服没有实际解决问题,只会糊弄人,同样场次的票,有的人态度强硬就给退了,作为老实人也不想被这种霸王条款的公司给欺负,希望能解决问题。给出不能退票的令人信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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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猫眼演出


我因个人原因无法观看张韶涵太原演唱会,要求猫眼退票,但是猫眼拒绝给我退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演出门票不属于以上商品,且演出还没有开始不影响二次销售,所以要求猫眼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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