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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1厦门元气森林音乐节的主办方于5月1日凌晨5点29分通知当天演出取消,又于5月1日上午10点41分(演出开场前3小时) 临时通知演出照常进行,短时间内频繁调整。(存在过错,其他平台也都退款了) ‼️其他平台均已退票!猫眼以演出正常进行为由不予退票。 ‼️猫眼的电话客服态度恶劣,声称让消费者尽管去投诉,就是不退款。这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 ‼️现希望有关部门督促猫眼平台为无法到场的观众办理全额退票! 且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 消费者权益法第25条规定的四种线上销售不支持退的情况: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产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演出票,演唱会票并不在规定内,在不影响售出的情况下应该有合理的退票机制。于是发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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