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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携程机票客服


本人于6月19日购买了6月22日菏泽飞哈尔滨,6月23日哈尔滨回菏泽的往返机票(含一位同行人),20号因意外骨折想要申请退票,按照携程退票流程中的材料要求一一填写并提交,几小时后收到短信通知说材料被驳回,理由是未提交同行人身份证和含“不适宜乘机”字样的诊断说明,我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几小时后再次被驳回,说需要提供住院押金和电子发票(二选一),我再次申请并提交了住院押金单,几小时后被再次驳回,说仍需电子发票。 这种不负责任,要求不一次性说清,折腾消费者的态度让人非常恼火。我已经住院骨折了居然还死板地要求必须开出“不适宜乘机”的字样,在提交了二选一其中一项材料后还要提供另外一样,在完成了这个要求后还有多少要求在等着我??我爸照顾我和我妈两头跑,还不太会用手机,因为你们的无理要求来来回回跑上跑下,在我向客服求证过确实再提交一次需要补齐的材料就可以的情况下,再次给我提出新要求,我不会再接受你们任何补交材料的要求,必须给我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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