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伪造合同、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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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511平安客服
- 霸王条款,虚假/误导宣传,伪造合同
- 作出处罚,退款,全额退保
- 2053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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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于 2014年平安人寿保险业务员给我推销保险,说他们公司产品各种好,介绍大小病可以报销,不想缴费可以取回本金就当存款,迫于无奈就稀里糊涂答应了。介绍保险和购买过程都在我家办理的,也没有严格执行录音录像。 当时未看到合同,过了犹豫期大概一个月才送来。业务员隐瞒合同内容,没有充分介绍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我对于合同的理解和认同存在缺失。业务员伪造合同,本人2014年-2018年实际年收入6万,而合同上写年收入10万。该名业务员为了提高自己业绩造假年收入,对本人生活造成严重负担,买保险是在经济允许情况下购买的保障,如果成了经济负担请问购买保险意义何在!保险公司霸王条款:保险一年一交,续保在未经本人同意且不知情就擅自扣款续保,本人只签了第一年合同。 一、业务员虚假宣传以存钱为由,诱骗本人投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包括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利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二、业务员造假年收入伪造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在其业务中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业务员代签名,保险公司未经本人允许在本人不知情的扣款续费保险,霸王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的订立应遵循自愿原则包括:是否投保、续保以及投保的险种等,都应由投保人自主选择。保险条款由保险公司单方制定,我并不能有充分的协商和选择机会,只能作出接受或不接受。 今日特致函贵部门,旨在投诉我所了解的违规行为。我深感此事的严重性,并希望贵部门能够予以高度重视,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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