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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程只联系过我一次,只同意差价退一赔三,我拒不接受!!要求同程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支付价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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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同程旅行官方微博


本人于2025年5月19日于同程平台购买了2张【2025年6月18日起飞 南方航空航司 航班号CZ6539武汉飞西宁】以及2张【2025年6月26日起飞 南方航空航司 航班号CZ6540西宁飞武汉】的机票,客票号分别为:784**********、784**********,784**********、784**********。同程订单号OVGCEE7UH104A040****,实付款2548元。 11月1日发现南航与航空纵横中显示该路线航班来回机票实际价格均为520元,每张与同程分别存在81和88元差额。同程客服核实差价属实,拒绝退一赔三要求。 同程隐瞒实际价格牟利,损害本人知情权与财产权。民航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出票价格应当与实际价格一致,同程并未主动告知差价存在牟利与欺诈消费者情况。 同程未尽到格式条款的合理提示义务。在购票页面中,相关差价条款未明显出现,也无弹窗等方式提醒消费者,需要消费者主动询问。表明平台该条款故意逃避责任。 本人诉求:根据民法典7、148、179条及消保法55条等条款,同程应当对其侵权行为做出道歉并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全额退还机票款2548元并按照款项的三倍作出赔偿,共101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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