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演出预售票尚未开票,违规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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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眼演出
- 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不予退款,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 退款,退货,修改宣传内容
- 598元
- 投诉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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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猫眼演出


本人于2024年12月14日1点在猫眼APP购买一张演唱会票。在购票当天11点(48小时内)联系客服说明理由并申请全额退款,客服不予受理,拒绝全额退款。消费者权益第二十五条也规定了四种线上销售不支持退的情况,演出票不包含在这之内,在不影响售出的情况下应该有合理的退票机制,况且售票 app上不设置合理退票的权益涉嫌霸王条款。根据《民法典》这是不合理地免除减轻一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退票。 猫眼演出欺骗限制消费者权益,请猫眼平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5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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