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首页>详情

淘宝平台

洞察喵 发布于 2025年04月27日 20:38
  • 17382357333
  • 阿里客服
  • 客服直接强制性扣款,客服服务态度差,,客服直接挂电话,投诉问题平台没有处理
  • 退款差额80元,道歉
  • 80元
  • 处理中
洞察喵 补充投诉 04-28 21:06:46

2025-4-28,淘宝平台客诉专员繁星芯 致电我。我很明确表示我的需求:①专员繁碧赢要向我道歉,②我需要一个解决方案,我只接受扣款50元,不接受扣我80元费用。客诉专员表示商家能退一半费用给我,已经是最大的极限了(言外之意就是不退回给你也就这样,你这个费用还是我们去协商处理得出来的,不要再异想天开了,要不是我们去协商处理,一件一分钱都得不到),给我的感觉就是无所谓的态度,试图说一些让消费者动怒的话语。然后对于我要求你客诉专员繁碧赢道歉,没有任何反应,一直在饶弯。 再者商家表示,货物破损,我应该去找物流索赔,而不是他们的问题,我也同步回复物流我会同时另外,但是我不接受扣我80费用,客诉专员繁星芯表示如果我不愿意接受80元的扣款,让我可以和商家协商把货物退回去,款退回给商家。 所谓的淘宝客诉专员,时时刻刻都是站在商家的角度去考虑,而不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去处理,到最后我也说了,如果还是这个结果,我只能继续投诉,淘宝客诉专员表示,就算我打12315去投诉,结果还是一样,就是这种结果,不会再退多半分费用给我。总之一句话就是不会再有任何结果,不管结果怎样,都不会再处理。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04-27 20:42:47

已分配商家 阿里客服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04-27 20:42:47


洞察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4-27 20:38:52

我与2025年4月8日在淘宝平台购买了“适配五菱荣光小卡尾灯支架新卡单排双排后栏板牌照框刹车灯架银色”货品-商家:金旭汽配工厂连锁A店-订单编号25225*********54380)。 收到后因为不合适退回给商家。在2025-4-17号商家认为货物破损拒收货物(以开箱货物破损为由,拒收)从2025-4-17申请平台介入,平台一直没有给到合适的处理方案。从一开始平台告知和商家扣除150元,我不接受,到后面说的扣除100元,我依旧不接受。因为我寄回去的货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平台以商家有开箱视频的,而我没有开箱视频这个原因,去让我强制接受扣款。我想说的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去做这样操作,一收到货就拍开箱视频,我们4.5线城市的农村人,警惕性没有这么高。我认为平台一直没有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是让消费者去被迫接受淘宝平台的处理方案。 2025-4-27下午18点14分商家致电我,说经过与商家最后的协商,还是要扣除我100元的喷漆费用,可是商家拒收的理由是一点变形,怎么喷漆费用要我出?(原因:工厂要退回去返工处理,返工后只能二次销售),但是只是一点点变形,且不是我造成的情况下,还要逼迫我去接受商家与淘宝平台的最终处理方案。且淘宝平台还说因为我是自行寄回,他们没有办法去介入处理,只有平台的菜鸟裹裹邮寄他们才能介入物流方面的处理,要我按照平台上的快递才能授予处理,不然就只有我自己去找物流处理,他们处理不了。那我想问下,自行寄回的流程为何不关闭呢??? 最后我给商家提供的方案我只能接受50元的扣费,但是客服都不去协商就说商家不认同,在没有协商处理好的情况下,淘宝客诉专员(繁碧赢)直接挂我电话,强制扣除我80元费用。对于淘宝平台投诉专员的处理方案,我不能接受,在双方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直接去强制扣费,挂我电话,服务态度非常恶劣。 以上为我投诉问题,我要求退回80元给回我以及商家给我一个合理解释,为什么在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要去强制性扣我 80元费用,我不接受,我要求商家要求平台退回费用。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0条评论|0人参与网友评论
最热评论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20933

累计有效投诉26039217

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检测协作网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中国城市新闻网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差评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齐鲁晚报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中国城市新闻网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差评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

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