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纵容商家,规则凌驾法律,要求退一赔三

- 17383332006
- 宝岛眼镜
- 逾期不发货,虚假发货,欺诈行为,虚假宣传
- 发货,赔偿,作出处罚,道歉,改善服务
- 179元
- 处理中

已分配商家 宝岛眼镜


我于2025年5月11日于天猫平台宝岛眼镜官方旗舰店购买了眼睛,提供了配镜参数后客服明确承诺将会在3-12日内发货,引导我进行下单。然而今天2025年5月25日,已经过去14天整,仍未发货,我多次联系卖家客服和淘宝官方客服无果,全部客服人员如售后菲菲、售后朵朵、售后果果、清氧清、爱尔康等人只会不停的踢皮球。商家该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第55条,虚假宣传诱导我下单,不按约定时间发货、不按宣传时间发货构成欺诈,要求依法退一赔三。另外,淘宝客服纵容商家行为,不解决问题,反而将平台的规则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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