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联通于2023年3月私自给我开通了一个19元/月的 #叠加套餐包。至2024年10月本人发现立即要求取消套餐。这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我要求联通按照上述法律进行三倍赔偿。我的诉求是:1.退还2023-03至今的19元×20月=380元套餐费用。2.联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我进行三倍赔偿380×3=1140元;2.赔偿金额及退的套餐费用原路返回或者退至话费余额
维权建议补充
@友爱喵2024-11-04
联通欺诈消费者,我们应当保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退一赔三。
@友爱喵2024-11-04
联通欺诈消费者,我们应当保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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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投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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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爱喵 参与了集体投诉
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