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然有人混入大一新生群加我,然后一系列骚扰,甚至还打电话,说他课学费不用担心,我还没学习就申请退款,结果一上来就要1000块违约金,我没这么多钱,诱导我交了100元的报名费还签署了合同办理分期,之后和机构老师说想要解除分期付款的自动续费。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完全的属于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其次该机构的经营范围中明确写有"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说明该公司未经许可,法律上不允许其从事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属于超范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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